洛阳市政府授予姜树春等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
5月9日,洛阳市公安局举行会议,宣布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》,授予六冶姜树春、张红兵、胡绍君等3名同志“见义勇为先进群体”称号,并奖励人民币15000元。